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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洁内江> 信息正文

        2018年度
        资中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资中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能是: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三是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县纪委监委机关规范性文件计划和建议,参与起草、制定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县属医疗卫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宣传教育。一是完善大宣传格局。建立大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重点宣传任务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宣传合力进一步发挥。一年来,报送各类资料200余次,配合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宣传部完成新华社、四川日报、内江日报等媒体采访。按要求配合做好全市纪检系统宣传教育、约稿采访等工作。在资中广播电视台开设《回音壁》电视专栏,现已连续播放3期。开通“清廉资中”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微信130期,推送文章200篇。完成2019年报刊征订任务。二是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宣传部完善中央、省、市媒体团采访。在中央纪委所属媒体发稿5篇,在省级媒体(报刊台网)发稿31篇,在“廉洁四川”网站和微信发稿15篇。完成“廉洁内江”微信公众号发稿30条以上任务,内江日报廉政专版均无缺稿情况发生。积极上报郭冬明、罗鹏、饶辉等多篇正反素材。专人负责“清廉资中”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9件,并同时向市纪委宣传部报送。三是廉政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工作。深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坚持把学习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织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40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2万余人。先后在教育系统、党务干部、村干部及新提拔科级干部等培训班,开展纪律教育培训13次。制度化开展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上廉课,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共上廉政党课600余场。深化党纪法规教育,积极组织征订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学习读本5000余册,结合“普法进万家”活动,走进各镇校、村社、行业系统开展《条例》《监察法》主题宣讲300余场、微培训150余场、微测试4000余人次。积极开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组织7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观看《荣辱两重天》、阅读《忏悔实录Ⅵ》,组织5批次700余名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同时,依托“清廉资中”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四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卡通“问题等方面典型案例59件,召开案发单位警示教育大会2场。重视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组织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赌掉的人生》已进入后期制作。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年以来,组织200余名干部到四川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结合“践行十爱•德耀甜城”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好风传家”系列活动,整理传统家规5个、收集现代优秀家规故事46个。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县妇联一道在全县开展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资中刘明家庭被评选为四川省十大“最美家庭”。积极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廉政书画作品24幅,拍摄廉政微电影2部、微动漫3个、公益广告2个,并通过“清廉资中”进行展播。四是加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全县涉及纪检监察的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的运行管理,没有因出现问题受到通报的情况。在上级抽查中,未发现僵尸、睡眠等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9起,涉及乡科级干部4人。按照市纪委宣传部要求,通报典型案例均通过专网上报,保证上级首发权。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监察委员会成立、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等重点时期,积极参与网络宣传联动工作。每月按照市纪委下达的网评主题,组织网评员撰写网评文章500余篇,每月上报网评文章4-5篇。全年围绕中央、省、市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共发表网络评论2万余条。
          2.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突出聚焦主责主业,执纪监督机构和一线监督执纪人员均达机关内设机构和编制总数的80%以上。严格落实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乡镇纪委书记专职率100%,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组织立案查处违纪违规案件271件,乡镇纪委立案183件,占全县立案总数的67.5%。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按照乡镇纪委书记等“四个提名”考察办法,今年新进纪检监察干部37名,系统内提拔6名。二是稳步开展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有序完成21人转隶、19个内设机构组建、经费预算保障、制度机制建设、合署办公等工作,精准有力开展教育培训5次,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实现县监委向县经开区派出监察组、向33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按时按质完成34个机构设置、编制调剂、110名人员任命、机构挂牌、发放印章等工作。450名村(社区)监察工作信息员已全部配备到位。
          3. 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对《资中县纪委监委谈话取证工作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做好合规性、合法性审查,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市纪委监委备案。二是有序推进法规制度调研和意见征求。对《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及时完成《关于倡导清清爽爽同志关系的若干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新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将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重点内容,全年集中开展法规培训3次,培训200余人次。做好纪检监察业务用书征订,及时向全县纪检干部传达贯彻党章党规和纪检监察业务新要求。选派委局3名干部参加农民夜校授课,向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政策,倡导基层党员、群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四是促进依法治县、“七五”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围绕依法治县、“七五”普法总体目标,全面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将依法治县、“七五”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4. 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细化重要任务分工47项,逐级制定差异化主体责任清单4千余份、签订个性化责任书2千余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逗硬“两个责任”积分考核办法,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采取县领导定点,县廉政办分片方式专项督导3次,负效应扣分单位105个次、领导干部86人次。坚持履责情况“双评双述”,各级责任人向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述责述廉覆盖面100%,现场接受质询率40%,其中,29名党政“一把手”电视公开述责述廉。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纪律审查与“两个责任”同审查,全年“一票否决”单位2个,约谈党政“一把手”及纪检组织负责人68人次,问责21人,其中处分9人。
          5. 作风建设。一是细化工作举措。分别制定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失职渎职等8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分解、再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统筹联动。召开专项整治有关联席会议3次,联动开展专项督查19批次,各职能部门自主开展督查72次,发现问题问题259个,移送线索37条。压实监管责任,实行问题当事人及问题背后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三责同究”。2018年以来,共追责问责19人,其中监管责任2人。三是坚持抓早抓小。突出在“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分层分类开展全覆盖的约谈提醒和谈话函询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常规性约谈提醒党员干部565人次,有针对性地干预纠正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130人次,先后组织处理800人次、谈话诫勉203人次,累计以第一、二种形态处理939次和192人次,分别占受处理总人数的87%和17.8%,切实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突出教育、提醒、预防“三在先”。发放八项规定注意事项读本1062册,节前、任前及个人重大事项前“三前”提醒1600次,督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情况21批次,查处违纪违规问题9个,受处分人员通报曝光率达100%。在全市率先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手册600册,组织清理帮扶资金1千余万元,核查产业扶持基金2950万元,D级危房改造及异地扶贫搬迁督查58个村,督促整改问题120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91件,处分91人,通报曝光率达90%。五是实施提升群众满意度攻坚年行动,聚焦26个群众满意度短板。“一对一”会诊乡镇33个、机关128个,回访社会评价群众反馈问题971个,诫勉整改不力的责任人5名。坚持作风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构建多元化的政风行风测评体系,优化“千企万人评作风”综合测评以及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走访调查工作,今年累计抽取有效访问样本6千个,普通受访群众占比分别达60%和98%。
          6. 信访工作。一是按照《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登记录入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严格使用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接收、录入、扫描、呈批、分流,对信访举报件坚持及时录入、每月统计、季度分析、年度总结,做到“底子清、数字准、责任明”。今年以来共受理录入群众信访举报224件(次)。二是认真处理群众初信初访,未出现因未处理好群众初信初访导致群众越级访、重复访的情况,未出现到中、省、市纪委非访的情况。三是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受理渠道,落实专人拆封信件,接听信访举报电话,整理非工作时间录音,认真筛选、回复网络举报;严格按照实名举报办理规范对实名举报信访件进行回复,全年受理群众实名举报75件,办结件均按期回复;设置单独接访室,实行办公场所与接访场所分离,落实信访保密制度,确保办公场所安全,接访室内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未发生因接待场所不符合要求引发安全事故的情况。四是严格按保密要求管理信访件,所有信访件使用专门铁皮柜放置,未发生一起在调查前泄露信访件内容的情况;未出现隐匿、遗失信访举报件、将信访举报件转给被举报人等违反信访举报工作纪律的情况。五是坚持落实信访举报情况每季度分析制度,撰写信访季度分析3篇,按月报送扶贫领域等9个台账,报送典型案例5篇,信息11篇。撰写信访调研1篇,报送资中县恶意举报信息1篇,报送“一卡通”新问题信息1篇以及“一卡通”典型案例分析一篇。
          7. 案件审理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四必查”。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大局中把握,严肃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将个案意见征求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平台,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强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审核把关,强化重点领域问题的审核把关,聚焦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二是科学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规范处分程序。稳妥推进“四种形态”在案件审理中的科学运用,严格形式审核,全面落实“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妥善提出审理意见。1—12月,适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19人,适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0人,适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3人。准确把握形态转化与“容错纠错”机制结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持续推进被审查调查人自行量纪制度,加强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三是转变工作理念,突出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紧扣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实现执纪审理党纪政务处分先行处理、移送审查起诉优质高效。四是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锤炼技能正身律己。积极探索乡案县审机制改革;积极参加市纪委审理讲坛、审理讨论群交流,加强对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组织全县纪检干部参加“纪检监察法纪条规业务知识大赛”;通过组织专题业务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培养审理工作骨干,编写并下发“纪律审查流程文书格式范本”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实践。
          8. 巡察工作。一是修订完善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县委十四届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在本届任期内全面完成对64个县直部门(单位)、33个镇、3户县属国有企业、3所县属医院、16所县属学校等共119个党组织的巡察,视情安排巡察“回头看”和“回访督查”。二是探索创新工作。成立4个巡察组,分三批对全县102个脱贫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在全市率先制定《资中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线索办理反馈。截至2018年9月底,县委巡察办共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5条,均已按时反馈。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强化信息报送,全年报送信息54条,其中省、市采用11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五是听取汇报及资料报备。坚持党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巡察方案、巡察情况等按程序及时报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全年共开展第三、四轮巡察。第三轮巡察报告已在规定期限内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报告,并将相关资料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第四轮巡察正在开展。
          二、机构设置
          资中县纪委监委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资中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资中县纪委监委
          2.资中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57.2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2.45万元,增长35.95%。主要变动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249.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9.2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25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78万元,占74.9%;项目支出314.66万元,占2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57.2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2.45万元,增长35.95%。主要变动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6.69万元,增长36.73%。主要变动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08万元,占88.08%;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24.8万元,占1.98%;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9万元,占6.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8.97万元,占3.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53.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0.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0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1.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4.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6.1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为176.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98%,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4.85%,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0.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7.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7.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4.5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11万元、津贴补贴155.72万元、奖金235.51万元、伙食补助费49.81万元、绩效工资4.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1万元、住房公积金38.97万元、医疗费0.68万元、生活补助14.81万元、奖励金0.14万元。
          公用经费1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4万元、印刷费10.08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4.94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差旅费6.69万元、租赁费1.89万元、会议费2.28万元、培训费2.54万元、公务接待费6.55万元、劳务费1.41万元、工会经费16.89万元、福利费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1万元、其他交通费35.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0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65万元,完成预算的8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10万元,占8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5万元,占11.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0万元,完成预算99.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23.97万元,增长91.73%。主要原因是为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新购置执法执勤车一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3.9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3.98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12万元。主要用于到省市汇报工作、开会、办案、下乡检查督导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5万元,完成预算49.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39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本年实际接待人次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5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5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作风效能建设专项督查接待费1.38万元,案件查办接待费2.87,社会评价工作接待费0.82万元,惩防体系建设接待费0.51万元,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接待费0.36万元,廉洁教育基地建设接待费0.39万元,纪检监察组织改革接待费0.2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我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了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纪检干部培训费”、“派驻机构改革”、“廉洁细胞创建”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纪检干部培训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8万元,执行数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纪检系统干部和检察院转隶新进人员纪检业务素质和法纪素养。
          2.“派驻机构改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县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纪委牵头推进,全面部署,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
          3.“廉洁细胞创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廉洁细胞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重龙镇杨柳滩村、球溪中学等4个单位成功创建市级廉洁单位。
          4.“办案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44.24万元,完成预算的88.4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完成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安排数较实际执行有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5.“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有力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纪检干部培训费

        预算单位

        资中县纪委监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8

        执行数:

        24.8

        其中-财政拨款:

        24.8

        其中-财政拨款:

        24.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完成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完成了2018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人数

        30人

        30人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12月底前

        当年12月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需求

        24.8

        24.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拟达成效益

        提升纪检系统干部能力。

        提高了纪检系统干部和检察院转隶新进人员纪检业务素质和法纪素养,加强了党纪党规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训效果满意度

        >9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派驻机构改革

        预算单位

        资中县纪委监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

        执行数: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中-财政拨款:

        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全县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有序地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摸清底数,开展谈心谈话,做好编制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设置派驻纪检组个数

        22个

        初步设置22个派驻纪检组筹备组。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人员编制数

        69个

        核定人员编制69个,其中组长职数22个、副组长职数23个。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需求

        3

        3

        效益指标

        365日博体育备用_完美体育365_365app最新版安卓下载

        社会效益指标

        拟达成效益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

        有序地推进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摸清了底数,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好了编制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工作。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廉洁细胞创建

        预算单位

        资中县纪委监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65日博体育备用_完美体育365_365app最新版安卓下载

        :

        5

        执行数:

        4.99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4.9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廉洁细胞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廉洁机关、廉洁学校、廉洁村(社区)、廉洁家庭、廉洁企业、廉洁医院等六类廉洁细胞建设工作,督导牵头单位打造廉洁单位示范点。

        保障了廉洁细胞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县纪委的督导下,重龙镇杨柳滩村、球溪中学、润资公司、县税务局4个单位成功创建市级廉洁单位。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创建市级廉洁单位

        4个

        4个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12月底前

        当年12月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需求

        5

        4.9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拟达成效益

        结合“践行十爱、德耀甜城”和省级“四好村”创建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廉洁细胞”创建工作。

        督导创建了4个市级廉洁单位,自上而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幸福美丽内江建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资中县纪委监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0

        执行数:

        44.24

        其中-财政拨款:

        50

        其中-财政拨款:

        44.24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完成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立案数达到比2017年增长20%。

        保障了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当年立案200余件,比2017年增长32%,超额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当年立案数比2017年增长百分比

        20%

        32%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12月底前

        当年12月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需求

        50

        44.2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拟达成效益

        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当年实现线索处置1100余件,立案与结案各200余件,有效地肃清了干部队伍中的违纪行为与不正之风。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

        预算单位

        资中县纪委监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

        执行数: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有力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调查的覆盖范围

        全县33个乡镇及各县级部门

        全县33个乡镇及各县级部门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当年12月底前

        当年12月底前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资金需求

        25

        2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拟达成效益

        深入实施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攻坚年行动,有力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2018年,资中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上升4.92个百分点,全省排名上升75位。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100%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资中县纪委监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纪检干部培训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资中县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20万元,比2017年减少12.14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日常经费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资中县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购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买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4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中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要案查处行(项):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资中县纪委监委部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8年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19个,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下设机构2个,具体为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行政)和资中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预算单位只有一个,均在县纪委监委下进行会计核算。
          (二)机构职能。
          县纪委监委的具体职能是:一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撤销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三是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五是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六是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县纪委监委机关规范性文件计划和建议,参与起草、制定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七是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县属学校、县属医疗卫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8年,部门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58人(其中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在职人员实有52人,其中行政人员50人(其中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249.20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24.83万元增长了35.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1099.84万元,教育支出收入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8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8.9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8.0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253.44万元,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916.75万元增长了37.1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08万元,教育支出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9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3.8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信息、项目库报送及预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尽量做到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全面推进部门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编制采购预算,实施采购计划。部门预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
          2、执行管理情况。
          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和部门预算的批复内容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按规定程序填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期完成本单位应达到的执行进度。严格有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控制行政成本支出,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章,将财务会计监督纳入日常管理之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专项资金按照支出预算确定的具体项目和资金使用方向、进度落实,保证部门预算的严格执行。
          3、预算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我院对按时完成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并按照财政要求按时在党政外网上公开预算信息。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8年我委严格执行专项预算项目程序、合理规划专项预算管理、结果符合相关规定、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委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委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委认真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厉行节俭,强化资金统筹,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让资金使用率进一步提升。2018年度,部门运行正常,工作开展顺利,各项工作均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立不够全面和细化。项目细化与实际工作存在部分差异,匹配未能达到最优状态。
          (三)改进建议。
          1、细化日常工作,根据细化后的工作计划来设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然后预算与其匹配的资金。
          2、加强对部门领导、财务人员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培训,为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搭建平台。


        附件2

        2018年“纪检干部培训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纪检干部培训费“项目全年预算数24.8万元,执行数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按照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我委于2018年1月15日至2月3日分三期共派遣30名干部到中国政法大学参加市、县两级纪检系统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该项目评价指标:参加培训人数达30人,转隶人员必须全覆盖;提高纪检系统干部和检察院转隶新进人员纪检业务素质和法纪素养;在规定时间内参训;参训人员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合理地分配资金。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纪检干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了纪检干部的业务素养,加强了纪检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得分

        计分标准

        评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目标管理(30分)

        预算编制(10分)

        目标制定

        4

        1.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完整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4

        目标完成

        4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达到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4

        编制准确

        2

        指标得分=年初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追减预算

        2

        预算执行(10分)

        支出控制

        4

        项目支出中“培训费”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离程度:
        1.预决算偏离程度在10%,得4分;偏离度在10%-20%的,得2分;偏离度在20%-30%,得1分,偏离度超过30%,不得分。

        4

        执行进度

        6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5%,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达到进度的得4分,未达到的按进度比例计算得分。

        6

        完成结果(10分)

        预算完成

        5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12月达到100%的,得5分,未达到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5

        违规记录

        5

        依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项目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1分,直至扣完。

        5

        项目实施(50分)

        项目决策(24分)

        程序严密

        8

        1.项目设立时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无管理办法的,该指标不得分。

        8

        规划合理

        8

        1.专项项目(除一次性项目外)制定中长期规划,得4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规划符合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8

        结果符合

        8

        1.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规划预期的,得满分;
        2.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未达到规划预期的,一项扣一分,直至扣完。

        8

        项目分配(12分)

        分配科学

        6

        1.项目分配选取了科学的绩效分配方法,得3分;
        2.据实据效的项目,基础数据真实,测算精确,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6

        分配及时

        6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6

        完成结果(14分)

        预算完成

        4

        项目资金实际拨付到具体项目,进度达到100%,得4分,未达到的,指标得分=实际拨付金额/项目金额*4

        4

        实施绩效

        6

        项目属重点评价范围的,该项得分使用项目支出评价共性指标、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得分计算,满分得6分,未达到的,酌情扣分。

        5

        违规记录

        4

        依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项目实施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1分,直至扣完。

        4

        绩效抽查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6

        项目绩效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不扣分;在5%-10%的,扣1分;在10%-20%的,扣2分;在20%以上的,不得分。

        5

        信息公开(10分)

        目标公开

        4

        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4

        自评公开

        4

        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4

        整体反馈(6分)

        结果整改

        2

        针对项目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1分,直至扣完。

        2

        应用反馈

        2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项目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 ,否则不得分。

        2

        满意度反馈

        2

        满意度反馈在100%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2

         

         

         

         

         

         

         

         

        10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为适应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变化,进一步提高纪检系统干部和检察院转隶新进人员纪检业务素质和法纪素养,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我委派遣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纪审理业务工作相关人员(转隶人员必须全覆盖)参加市、县两级纪检系统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2、项目管理
          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县纪委监委强化底线思维,狠抓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审批制度,强化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一是明确审批权限,确保项目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保证项目支出按实际需要及时申请用款计划;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根据财务岗位不相容原则,实现财务报销、票据审核、资金支付、账务处理等环节的相互分离和相互制约, 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确保专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项目绩效
          “纪检干部培训费“项目,在项目完成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性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均实现预期目标。

          三、存在主要问题
          2018年,县纪委监委“纪检干部培训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需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意识。
          四、相关措施建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开发专业绩效管理软件,切实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部分 附表

        附件:中国共产党四川省365日博体育备用_完美体育365_365app最新版安卓下载资中县纪委监察委员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