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7月16日下午,省委第四巡视组向隆昌县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向阳反馈巡视情况;县委书记张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向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隆昌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肃纪取得初步成效。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有: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一些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一些项目工程量增加较多,一些BT项目操作不规范;一些单位长
期定点消费和采购。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一些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权力部门领导干部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方面,文山会海仍然存在,“庸懒散浮拖”还未有效根治,“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一些重大事项讨论和听取意见不充分,执行干部任免报批程序不严等。
向阳代表巡视组提出了五点整改要求:一是县委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纪委要大胆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形成高压态势。利用典型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二是要防范和惩治土地出让背后的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严格规范和限制土地出让中的自由裁量权,防止低价出让土地、返还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三是要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严格工程招投标程序,严把评审和预决算审核,加强工程项目审计,切断各种利益链、关系链,堵塞权力寻租空间。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违规问题。四是要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继续抓好正风肃纪,从制度上治理“庸懒散浮拖”,从源头上遏制“四风”问题的反弹。五是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1+5”要求选用干部,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张勇表示,省委第四巡视组既肯定了隆昌近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也严肃指出了隆昌县在这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充满了对隆昌广大干部的关爱,充满了对隆昌未来发展的关切,对推进隆昌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认真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曾惠平、屈刚等出席会议。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办主任、县府办主任;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