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7月28日在资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务会第11次会议上
资中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唐 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报告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党中央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其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贫中之贫、坚中之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夺取了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工作安排,凝心聚力带领全县上下攻坚克难,如期实现了7.8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02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的目标,2018年至2020年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每半年开展一轮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不断巩固提升,积极发挥代表的参与带动作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为我们更好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县监委自2018年1月成立以来,坚持以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强有力的监督执法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保障。2020年5月,县监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一、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情况
县监委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全面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把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有力确保脱贫攻坚纵深推进、圆满收官。
(一)明责加压,夯实政治责任。一是精准明责履责。紧跟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脱贫攻坚部署安排及进度节点要求,以“清单制+责任制”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并将其纳入主体责任清单和“三书一报告”重要内容,向县级领导制发主体责任报告书、建议书及通报书,以县领导履责具体化推动落实工作210项(次),督促公开不及时、扶贫项目推进滞后等问题整改落实。二是精准督责压责。建立常态化的履责提醒机制,推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监督检查问题“月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实时跟进、及时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根据监督情况适时向责任单位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线索催报函,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专题约谈提醒。三是精准考责问责。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精准实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三责”同究,监察问责扶贫领域不担当不尽责不落实领导干部10人(次),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精准施策,提升监督实效。一是把握监督重点。将脱贫攻坚纳入政治监督清单化管理内容,紧抓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监督薄弱环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紧握公示公开这一有效手段,聚焦重点、靶向分析、实地走访,推动脱贫攻坚监察监督有的放矢。二是凝聚监督力量。充分整合职能部门监管优势,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等11个部门,建立健全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强化沟通协调,构建联动监督模式,开展联动监督、综合监督10批(次),对监督发现问题分类处置,共性问题集中治理,凝心聚力提升监督质效。三是拓宽监督渠道。做细做实监察干部“联村清风行”等行动,深入基层调研走访10万余户,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诉求。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向全县各镇全覆盖派出监察办公室,各村(社区)全覆盖设立监察工作信息员,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
(三)靶向发力,强化专项整治。一是坚决保障扶贫领域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围绕扶贫领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先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等工作,跟进监督“五个一帮扶”“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政策落实,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坚决保障扶贫项目廉洁高效。坚持重点领域系统治理,紧盯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实施、管理4个关键环节,专项整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累计清理项目670个,督促整改问题11类。深入实施扶贫领域“明目行动”,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审计,集中清理2014年以来实施的扶贫工程项目,确保扶贫项目资金规范管理。三是坚决保障扶贫政策公平公正。统筹推进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县镇村三级联动清查保单3386份,敦促97人主动说清问题。系统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建好、管好、用好“一卡通”监管平台,加强对资金申报、审批、发放的全过程监督,规范发放补贴资金105项20.60亿元,全面实现办卡率、发放率、阳光审批和阳光发放覆盖率“4个100%”。
(四)惩防并举,“三不”一体推进。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强化监督调查处置,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零容忍”。2018年以来,全县对扶贫领域问题政务立案66件,给予政务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二是织密“不能腐”的笼子。持续深化系统治理,深入实施系统防治项目以及典型案件专项防治项目,推动制定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25个。健全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试点村级事务“五统一”公开机制,细化制定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18项。三是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案发原因剖析会,承办“甜城问政·坝坝会”“甜城问政·走进直播间”等活动,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工作体会和主要问题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市监委和县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监委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全县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走过的历程,主要有以下四点体会。
一是必须始终坚定政治心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无论任何时候,都必须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脱贫攻坚是习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推动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只有时刻同党中央要求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才能保证方向不偏、蹄疾步稳。
二是必须始终坚守为民初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工作,只有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加强民生领域监督,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才能不断夯实群众基础,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是必须始终坚持系统施治。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只有深入总结脱贫攻坚专项监督的工作经验,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精准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才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只有始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严肃查处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才能守住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监督力量整合还有不足。在脱贫攻坚监督过程中,虽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联动监督模式,但与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还有短板,成果互通、信息共享还有不足,监督力量还需要进一步整合。二是基层监督能力还需提升。虽然我县已全覆盖设立了监察工作信息员,充实了各镇监察力量,但少数干部综合素质还不够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脱贫攻坚监督“后半篇文章”还有差距。个别基层监察组织对“三不”一体推进认识不够,重“前半篇文章”、轻“后半篇文章”,开展警示教育缺乏针对性,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有差距,以案促治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我们进入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县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完善作用,毫不放松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一以贯之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进一步强化专项监督,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过渡期”特征特点,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紧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规范使用,建立健全与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做细做实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村级公开专项监督,切实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二)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厕所革命”、养老保险、生态环保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职务违法行为,坚决纠治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船城清风”廉洁文化建设为载体,厚植廉洁文化土壤,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三)进一步强化标本兼治,持续提高乡村振兴监督综合治理效能。深化拓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扎实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化、制度化管理,持续推行典型案件四层剖析、三方警示、两次见面、一次监督“4321”工作法,对发现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及时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补齐工作短板、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后半篇文章”。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监察监督能力水平。扎实推进县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选优配强基层监察干部,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工作指导、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等制度机制,推动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县监委将在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精准务实强化监察监督,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