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决定组建6个市委专项巡察组,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对14个市级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14个市级部门包括: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统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专项巡察将突出一个“专”字,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接受2021年度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以来4个方面的情况:一是重点了解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各牵头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重点了解营造省心的政务环境、安心的市场环境、放心的法治环境、舒心的社会环境,落实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升位工作情况,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三是重点了解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情况,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四是重点了解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也是城市比拼的竞争力。“中央、省委和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赋予了内江建设成渝发展主轴产业强市和区域物流枢纽的定位,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这次专项巡察和专项监督检查,就是为了找出‘病灶’、开出‘药方’,引导和督促各方查缺补漏,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在专项巡察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监督的实际成效,推动提升作风效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江贡献监督力量。
据悉,本次专项巡察各组将于12月15日前完成巡察进驻,12月30日前结束驻点工作。明年上半年,我市还将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